与此同时,追踪美国国债期权市场隐含波动率的ICE BofAML MOVE指数仍然处于过去一个月的最高水平之一,由于超出预期的强劲经济数据,10年期和30年期美国国债在4月初出现了激烈的抛售。该指数的水平也高于2020年大部分时间以及2022年初的水平。
上周三(4月17日),美国、日本和韩国财长发表联合声明,称政策制定者正在关注货币市场,同时承认对近期韩元和日元的贬值感到担忧,并同意就外汇市场发展密切合作。这份联合声明推高了三国联合干预市场的可能性。
古泽满宏曾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副总裁,在此之前还担任过负责国际事务的财务省财务官,是日本最高汇率外交官。目前,古泽满宏担任三井住友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的理事长。
近期,本财务省财务官神田真人多次进行口头干预,称目前市场“明显存在投机,不能容忍”。日内,日本财务大臣铃木俊一也表示,“对于过度的波动,将不排除任何选项,做出妥善应对。”
转自:新华社
中国加快推动诉美《通胀削减法》世贸争端案诉讼进程——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纪文华
2024年7月15日,中国致函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DSB)主席,要求DSB就美国《通胀削减法》某些税收抵免案设立专家组。为何要求设立专家组?此举意义何在?记者就此专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法学院教授纪文华。
“这是中方加快推动美国《通胀削减法》世贸争端案诉讼进程的重要行动,值得高度关注。”纪文华说。
2022年8月16日,《通胀削减法》通过立法成为美国法律。在《通胀削减法》项下,美国将提供近4000亿美元的气候相关补贴。“但是,部分补贴以某种方式要求使用国内而非进口商品或者以其他方式歧视中国原产商品。”纪文华说。
2024年3月26日,中国在世贸组织起诉美国,要求与美国就《通胀削减法》有关新能源汽车补贴等措施进行磋商,以维护中方新能源汽车企业利益和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公平竞争环境。案件针对的《通胀削减法》项下补贴包括清洁车辆补贴、能源财产投资税收抵免、清洁电力投资税收抵免、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生产税收抵免以及清洁电力生产税收抵免等。
他介绍,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规则,在起诉后,中美双方有至少60天磋商期。60天后,如果协商未能解决争议,起诉方可随时要求DSB设立专家组。在专家组建立并组成后,将按照诉讼程序开展工作,对案件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在纪文华看来,中方在本案中提出设立专家组请求,具有三方面意义:
一是表明中国诉美《通胀削减法》世贸争端案正式进入诉讼阶段。这是中国依照WTO争端解决程序行使权利的正常举措,也展现了中国政府积极运用国际法治手段,依法维护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权益的坚定决心。
二是表明了中国坚决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坚定态度。美方出台《通胀削减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使用美国等特定地区产品作为补贴前提,针对新能源汽车等制定歧视性补贴政策,将中国等世贸组织成员产品排除在外,是歧视性、保护主义的,既损人也不利己,不仅严重扰乱了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和供应链,还抬高了能源绿色转型成本,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更对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带来挑战。
“中国在本案推进对美诉讼程序,不仅表明了自身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坚定态度,也为其他成员在相关问题上对美表达关切、共同捍卫国际经贸法治提供了契机。”纪文华说。
三是展现了中方对于案件所涉法律问题上的信心。美方涉案措施实质是“进口替代”补贴。中方诉点聚焦美涉案措施中最具歧视性、最体现保护主义特征、违反世贸规则最明显的禁止性补贴等内容,有理有据、合法正当。
外界担忧,美方可能为证明其措施的“合规性”,在专家组程序中抗辩其措施是为了“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低碳环保”,以通过世贸组织规则中有关环境保护等方面例外条款寻求豁免。
纪文华表示,不管是世贸组织规则本身还是先前众多WTO争端解决判例,都对环境保护等例外适用设定了相对严格的要求,例如要求相关措施应有必要性、不得武断等方面,而不能仅是提出主张和声称。就目前信息看,即使美方有意强调其是“应对气候变化”措施,也难以符合世贸组织有关例外规则,不能改变其对世贸规则漠视和破坏的本质。
来源:新华社
作者:谢希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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